代理人门店 http://zhangjianbing3.xy178.com﹥复制收藏 公告:门店增加填写联系方式的选项! 管理门店 | 保险门店 | 网站首页
  ∑保险理财吧-→
进入管理门店> 
 
店主:张建兵 
级别: 认证:
在线状态:离线 积分:485
上次登录时间:2008-03-27 06:10:12
·发送消息 ·加为好友
·加入收藏 ·推荐好友
店主简介
我的理念:
以忠诚起步,用诚信经营。
姓  名:张建兵 先生
职  务:客户经理
任职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沂南支公司
从业时间:2007年2月
所在城市:山东省 临沂市
资格证号:20070337132100003605
展业证号:3713213728610008
工  号:2678
联系电话:0539-7901007
手机号码:13455951757
Q  Q:20695295
M S N:29851146
更多详细资料>
我的荣誉 更多
 
 
方案  
成功有我*鸿福是福
发布时间:2008-01-03  所在省市:山东省 临沂市  方案类别: 浏览次数:192 次  打印本页  加为收藏
针对对象:
中年成功人士
详细内容:

鸿富是福

                 -------------2008年新推出理财产品

      稳健收益是福

年年红利是福

两全保障是福

专家理财是福

鸿富两全,让您拥有的不仅仅是财富.................

         鸿富是福

险种特色:

增值稳健,年年享受分红----回报高

复利计息,三倍意外保障----保障全

保单借款,方便资金周转----保期活

投保范围:

 凡出生30日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缴费方式:

一次性交清和三年分期交付

保险期间:

分六年和九年两种

保险责任:

疾病身故保障:

    保险合同生效之日一年内=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一次交清保险费的=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金的=基本保险金额*已交费年数

意外身故保障:

         一次性缴清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分期交付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身故时交费年度数*3

满期给付:

     一次交清保险费的=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基本保险金额*交费年数

投保示例:

   金先生,30岁,投保我们国寿鸿富两全保险(分红型),选择9年保险期间,3年交费,每年交费6000元,基本保险金额为6702元。金先生可获得以下利益:

     高额保障

  如果金先生

  一年后因病身故=6702*已交费年数

 一年内因病身故=6000元

意外伤害身故=20106*已交费年数

鸿富收益:

生存至39周岁时所得金额=20106

年年可享分红且复利计息。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
称  呼:
主    页:
评  论:
验证码:  
 
成功保险网代理人保险门店v1.0beta powered by XY17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