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一生保障计划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壮时不备,老之无奈。以现时之力,备晚年之需,以使将来的晚年生活保持水准、体面和尊严。这是一种集投资、储蓄、医疗、保障于一体的理财工具,为家庭储蓄明天的幸福。
本计划专为0岁的小公子设计:
保 险 责 任
一、生存给付:
(一)被保险人生存,自本合同第2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至第20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止,保险人每二周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8000元给付生存祝贺金。
(二)被保险人生存,自本合同第21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保险人对每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5000元给付生存祝贺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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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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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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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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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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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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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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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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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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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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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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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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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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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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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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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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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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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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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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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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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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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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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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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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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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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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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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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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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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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红利分配方式:(可以累积生息的方式)
Ø 30岁预计累计红利:98125元
Ø 50岁预计累计红利:287476元
Ø 66岁预计累计红利:550007元
Ø 88岁预计累计红利:1199043元
Ø 99岁预计累计红利:1723575元
三、身故保障
(一)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以后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或已缴鸿运年年保险费(不计利息,且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中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保险人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内,保险人返还已缴鸿运年年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2、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日起180天后,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或已缴鸿运年年保险费(不计利息,且不含核保后加费部分)中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导致身故的,给付5万元。本合同终止。
四、重大疾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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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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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3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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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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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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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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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2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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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保额给付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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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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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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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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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保额给付20万元(生存28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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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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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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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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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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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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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意外伤害导致不受90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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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给付了上述重疾保险金后,以下责任依然有效
保费豁免
若在缴费期内患合同规定之30种重大疾病,则以后各期保险费免缴,合同继续有效。
祝寿金
70岁时,给付祝寿金:39600元,合同终止
身故全残保险金
70岁前,若身故或全残,则给付:
已缴费期数(含豁免期数)×1980元,合同终止。
五、住院医疗保障:
其中包括: 检查费:1000元; 治疗费:1000元;
手术费:5000元; 其他费用:2000元;
床位费:1000元(限额),平均每日床位费20元
意外门急诊:10000元
也就是如获得以上保障,只需在我公司首期预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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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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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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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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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缴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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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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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运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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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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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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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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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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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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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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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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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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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至7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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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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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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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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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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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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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门急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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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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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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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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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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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安心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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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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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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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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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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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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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4.8元,即46.7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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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顾问:张金表 联系电话:13510679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