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门店 http://erma.xy178.com﹥复制收藏 您在门店建设、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点这里! 管理门店 | 保险门店 | 网站首页
  冯莉网上办公室
进入管理门店> 
 
店主:冯莉 
级别: 认证:
在线状态:离线 积分:201
上次登录时间:2008-04-28 23:51:02
·发送消息 ·加为好友
·加入收藏 ·推荐好友
店主简介
我的理念:
行之苟有恒,久久自芬芳。
姓  名:冯莉 女士
职  务:业务主任
任职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
从业时间:2006年11月
所在城市:甘肃省 嘉峪关市
资格证号:20061262210200001097
展业证号:02000162020080002008001546
工  号:1340115203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13893792757
Q  Q:307044289(保险咨询,谢绝闲聊。
M S N:
更多详细资料>
我的荣誉 更多
 
 
方案  
平安宝贵人生(一生无忧)
发布时间:2008-04-07  所在省市:甘肃省 嘉峪关市  方案类别: 浏览次数:61 次  打印本页  加为收藏
针对对象:
0-65周岁
详细内容:

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两年一返还     快速见收益
·交费期间短     完成累积快
·领取到终身     次数不封顶
·身故有返还     一生有保障
·保单能分红     收益喜上喜
·保单可贷款     资金更灵活

 
  保障范围 保险利益
基本
保险
利益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以上“身故保险金”中所称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分红

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在主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我们确定主险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

红利
领取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
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
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交清增额保险的身故保险金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交清增额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和交清增额保险的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值确定。

评论列表
发表评论
称  呼:
主    页:
评  论:
验证码:  
 
成功保险网代理人保险门店v1.0beta powered by XY17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