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主:史立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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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人如何受益不可抗辩条款 |
在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草案)》。据有关人士透露,修订草案中对保险合同的修改内容较多,并首次将“不可抗辩”条款引入《保险法》。很多读者来电表示对此不解,想知道自己究竟能从这项条款中得到什么好处。
先从一个案例说起:
2000年8月,投保人张先生同某保险公司订立了保险合同,该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为2.5万元,张先生年缴保险费1187元。
2005年6月,张先生在已经缴纳5年保险费后,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尿毒症,并申请理赔。同年的12月10日,该保险公司经核赔部门调查后,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5万元。本以为都理赔一次了,合同的效力应该是没有问题了,然而,2006年12月13日,张先生因尿毒症经治疗无效死亡后,该保险公司却以被保险人存在“未如实告知”的病情为由,作出了“解除保险合同、不给付保险金和不退还保险费”的理赔决定。
“不可抗辩”条款的引入,与保险原则中的“如实告知”义务有很大关系。有业内人士表示,所谓的“未如实告知”已成为人寿保险中的“陷阱”如影随形。有的保险公司甚至在投保单的投保人声明栏中注有:“……投保单所填各项及被保险人健康告知均属事实……如有隐瞒或日后发现与事实不符,即使保单签发,贵公司可依法解除本保险契约,不负任何给付责任。”
由保险公司“代替”投保人做的这项声明,实际上将一般的告知事项变为了保证事项。而投保人却不知其中的奥妙。在现实中,保险公司存在滥用合同解除权的问题。要想限制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权利,最好的办法就是保险公司承认“不可抗辩”条款。
现行《保险法》已规定保险公司有说明免责条款的义务,修订草案进一步规定: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向投保人书面或口头说明条款内容。
保险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保险合同中承认“不可抗辩”条款,能有效遏制保险业的销售误导,从根本上解决“理赔难”问题。因为所谓“不可抗辩”条款,是指保险合同成立一段时间后,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违反重要事实告知义务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或取消保险合同。保险人只能在一定期间内(一般为两年)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告知不实为理由解除合同,超过这一期限,保险人的这个权利即告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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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 保险知识 |
| 已收藏到 ┊ 点击:12 ┊ 2008-09-03 20:00:11 |
| 平安推出世纪才俊少儿投连险 |
如今许多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少儿保险成为很多家长关注的重点。中国平安近日宣布,将于9月1日在全国正式推出一款专门针对18岁以下未成年人设计的少儿投资连结产品——世纪才俊投资连结保险,投资理财结合保险保障,细分投连市场,更好的满足父母对少儿理财保险产品的需求。
平安人寿董事长兼CEO李源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世纪才俊投资连结保险(以下简称“世纪才俊”)作为一款专门针对少儿设计的投资连结产品,在产品设计上更多的照顾了少儿客户的特点,整体初始费用更低,伴随孩子一生成长,将更有助于家长帮助孩子从小培养理财观念,在具备强大的投资理财功能的同时,也兼顾了孩子的人身和重疾保障。另外,平安人寿还特别提供了长期缴费奖励,回馈长期投资的客户;多种不同的缴费方式,减轻客户的缴费压力,同时摊薄平均成本,分散投资风险。
双重保障 灵活调整
世纪才俊可搭配专属的附加险为少儿客户提供终身寿险和健康险双重保障,最高可达30种重大疾病保障。一旦孩子不幸发生重大疾病,即可获得提前给付的重疾保险金,账户价值不受影响。如果同时附加重疾豁免,则可免收豁免期间的各期保费,账户价值还可继续增长;如客户资金紧张,只要投资单位价值足以支付保障成本,可以缓交保险费,并继续享受保险保障,充分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伴随着孩子的成长,家长还可以灵活为孩子变更主附险的基本保险金额。例如,张先生在女儿6岁时购买了一份世纪才俊,年交保费12000元,投保时选择5万元的基本保额。待孩子成年后(满18周岁),可选择调整人身保障最高达132万元,满足孩子不同人生阶段对保险保障的不同需求。
多个账户 专家服务
平安为世纪才俊的客户提供了“平安货币投资账户”、“平安发展投资账户”、“平安基金投资账户”、“平安精选权益投资账户”四个投资账户,其中“货币投资账户”属稳健安全型,“发展投资账户”属稳健平衡型,“基金投资账户”和“精选权益投资账户”属积极进取型。
家长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一个或多个投资账户,也可根据账户表现和自身需要,调整各账户间的分配比例或在账户间自由转换,还可申请追加保费或部分领取,满足不同时期的现金需要,实现长期投资、积累财富。
作为一种少儿理财产品,世纪才俊甚至也是孩子培养理财观念的一种契机。家长可以与孩子一起分享投资理财的乐趣,从小培养孩子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
专享礼遇 诚意回馈
作为一款少儿投连产品,世纪才俊的客户享受有来自平安的特别“礼遇”。
世纪才俊的整体初始费用率较低。由于整体初始费用率较低,实际分配进入账户价值的保费相对提高,因此账户价值的累积也就更快,使得该险种投资价值更高。
为鼓励客户长期交费,世纪才俊还特设双重交费奖励。第一重,只要客户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期交保险费,自第6年起,将奖励客户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的2%做为基本持续交费特别奖励,直接计入账户价值。交纳保险费时间越长,所享受的奖励也就越多。第二重,当客户持续按时交纳期交保险费到第15保单年度,将额外奖励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的15%,同样直接计入账户价值。以上两项奖励可同时获得,双重回馈。
世纪才俊特别开设有月交、季交、半年交等多种缴费方式,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的交费能力和交费习惯,灵活选择适合的交费方式。
李源祥最后表示:“作为最早涉足投连的保险企业,平安人寿在投连运作上积累了充分的经验。平安成人投连险聚富年年在今年年初上市以来,各帐户在资本市场动荡的时期仍然表现出稳健的发展趋势。平安中西合璧的投资团队在市场考验中表现出了成熟稳健的风险控制能力。世纪才俊的推出将建立在更高的平台上,我们对此充满信心。”(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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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 新资讯保险 |
| 已收藏到 ┊ 点击:11 ┊ 2008-09-03 19:55:46 |
| 出国游前选好境外旅游险 购买时注意救援服务 |
购买时应注意是否包括国际紧急救援服务
刚结婚的小徐夫妇正想抽出夏天时间去进行蜜月旅行,而出境旅游也成了他们的首选。而与国内旅游市场的情况相比,一些国家要求必须承保一定的保险才可以入境。比如,去欧盟国家,办理申请国家签证需要购买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境外救援功能的意外医疗保险。
根据目的地选不同保额医疗险
根据《申根协定》签订国家的签证要求,所有的短期签证申请者都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购买境外医疗保险,证明可承担国外住院费用及遣返费用,医疗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保险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出游选择的是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意大利、荷兰、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等《申根协定》的国家,就必须投保包含医疗险的旅游险。如果消费者出游的是泰国、马来西亚、美国、非洲等国家,旅游医疗保险并不成为签证的必须条件,但为了以防万一,还是应该给自己投保一份带有医疗保障的旅游险。
境外旅游险的保额应该参考旅游天数、旅行地区的消费水平等,对于没有强制要求的国家,保额不一定要高达30万元人民币。比如,去美国、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医疗险的保额不要低于20万元就可以;而去泰国、马来西亚等亚洲国家,行程较短,医疗险的保额可以在10万元左右。
境外旅游险首看紧急救援服务
各家保险公司对于境外旅行意外伤害或医疗保险的额度有所不同,消费者在投保前应详细了解和比较各保险公司的有关条款,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实际需求,购买适合自己的境外旅行意外伤害或医疗保险。
保险期限1至7天的旅游险保费在200元至300元,而90天以上保障期的保费则达几千元。在购买境外旅游保险时,要注意是否包括国际紧急救援服务。由于国内保险公司的网点很难铺到国外,所以境外旅游保险产品通常是与国际紧急救援公司合作。无论是游客在外遗失钱包,还是护照丢失等,都可以致电救援热线,一些大的国际保险公司还专门提供汉语服务。
同时,考虑到游客外出旅游没有带大量现金,救援公司会进行医疗垫付,以保证保险人得到及时救治。对于小病,像发烧、感冒等,可以自行解决的,被保险人只要保留收据和诊断证明,可以事后到保险公司理赔。
境外旅游险首看紧急救援服务
各家保险公司对于境外旅行意外伤害或医疗保险的额度有所不同,消费者在投保前应详细了解和比较各保险公司的有关条款,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和实际需求,购买适合自己的境外旅行意外伤害或医疗保险。
保险期限1至7天的旅游险保费在200元至300元,而90天以上保障期的保费则达几千元。在购买境外旅游保险时,要注意是否包括国际紧急救援服务。由于国内保险公司的网点很难铺到国外,所以境外旅游保险产品通常是与国际紧急救援公司合作。无论是游客在外遗失钱包,还是护照丢失等,都可以致电救援热线,一些大的国际保险公司还专门提供汉语服务。
同时,考虑到游客外出旅游没有带大量现金,救援公司会进行医疗垫付,以保证保险人得到及时救治。对于小病,像发烧、感冒等,可以自行解决的,被保险人只要保留收据和诊断证明,可以事后到保险公司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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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 新京报 |
| 已收藏到 ┊ 点击:148 ┊ 2008-06-27 19:23:57 |
| 暑假出游意外险应“按需投保” |
暑假出游如何“花小钱买大保障”?目前市场上有4类意外险可以为游客提供保险保障,而且这4类意外险适用于不同的需要,且支出的保费与能够享受的保障成正比。
一是航空意外险。对于偶尔乘坐飞机出行的游客,购买单次、短期的航空意外险更为划算。其中单次航空意外险产品,保险期间为乘坐当日飞机的有效期间,保费一般只要10元,主要针对航空意外进行保障,保障额度在60万元以上。而保障期限延长到7天的航空意外险产品,游客在此期间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时发生意外,均可获得保险保障。
二是交通意外险。相对于航空意外险,交通意外险的性价比较高,如20元的国寿“安达卡”可以保障一个星期内各种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300元的平安“万里通”则可提供200万元的航空意外保障及其他保障。
三是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险保费一般在20元到100多元之间,但要注意旅游意外险的除外条款。根据该条款,游客如因一些高危或者探险活动出现意外,旅游意外险是不赔的。
四是一般意外险。如果希望有一个长期不间断的保障,或“有钱又有闲”的旅游爱好者,不妨购买保障齐全的一般意外险,或者直接投保包含意外伤害的寿险。当然,需要留意的是,相关主险与附加险的条款比较复杂,保费也相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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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 北京商报 |
| 已收藏到 ┊ 点击:132 ┊ 2008-06-27 19:21:23 |
| 科学计算应有保额 |
社会已进入了一个理财时代,对一个家庭而言,如何能长久地维持生活品质?如何进行家庭资产负债匹配?如何能未雨绸缪地面对未来的人生不确定因素变化?如何能最大限度地运用家庭现金流保障安全?
这是每一个投保人在投保时要考虑的问题,保险和其他理财计划一样,很个性化,要视自己情况、需要和能力投保。首先应该看看自己需要多大的保额,然后再看自己能否承担保费,人寿保险一般供款是年收入的5%至15%,但低收入人士照顾家人之后可能所剩无几,若供10%大为影响生活质量,于是要调低比率。可能需要买“定期保险”或“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这两类保险的特色是保费便宜,而又能提供较大的保障,但缺点是没有储蓄功能。只有等待将来收入稳定,可以再调整做“储蓄保险”。
当然,在给保户设计保险产品计划时,一个知识全面、专业性强且又负责任的保险代理人不但要全面了解客户整体的家庭经济状况,其中包括家庭现金流和资产负债,还要对客户最终需求达成的保险目标进行详细具体分析。并且根据这些素材,运用生命价值法,资产保留法和需求法这三种方法科学计算客户保额,以此保额设计理由给客户提出投保产品之建议,最终达成服务。
值得留意的是,人寿保险愈年轻买愈好,一来健康状况较好,容易承保,二来保费便宜,而且人寿保险投保后,保费是不会随着年年递增的。最后,想提醒广大读者,假如您是高收入人群,外企白领、有效益的民营业主,想对家庭有责任和爱心的人,或者是负有赡养父母责任的人,那么请问:您想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家庭?您想让家人有多幸福?您能给家人多少承诺?也许目前您能做得到的是让自己和家人拥有一份保障全面、保额合理的人寿保险合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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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 解放网-新闻晨报 |
| 已收藏到 ┊ 点击:159 ┊ 2008-06-27 19:18:08 |
| 夏季驾车 教您避开理赔“禁区” |
这天,陈先生像平常一样开车走在回家的路上,强暴雨让路面积水很严重。路过一个桥洞时,陈先生估计桥下的积水应该不会太深,于是减速准备开过去。可是正开到桥下,他突然发现:车熄火了。
“每到雨季,有时一天接到的报案电话中,有一、二十个都是发动机涉水损坏的,按照保险条款,如果车主并没有投保相应附加险的话,这样的损失保险公司通常是不赔的。”
夏天一到,天气时而高温暴晒,时而暴雨连连,很多车主因为天气原因频频出险。然而保险公司的车损险条款中,有一些原因导致的车辆损伤是属于车损险“责任免除”范围。如何才能更好地避开这些理赔“禁区”,让爱车更经久耐用?
禁区1:车身锈蚀不赔
汽车在遭到暴晒、雨淋及气温差后,漆面会产生翘壳、桔皮,如果车辆原来有划痕没有修复,划痕部位很容易出现锈蚀或底漆剥落的情况,这种损失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
专家建议:有条件的话,尽量将车停放在车库内,漆面有损伤的,尽快去修复,防止水淋后铁皮锈蚀,损失扩大。
禁区2:车轮单独损坏不赔
夏天气温高,车胎气太足,在长时间高温暴晒下很容易爆胎。另外,大车在高速路上行驶,若长时间走下坡路,即长时间处于制动状态,轮胎温度较高,也会发生爆胎,车轮单独损坏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的。而且一旦发生爆胎,方向失控,很可能产生更大伤害的交通意外事故。
专家建议:每辆车辆都有建议气压量,加气时应控制在范围内;如发现轮胎鼓包或严重磨损应及时更换,更换轮胎时一定要去正规厂家,不要使用二手轮胎,二手轮胎安全系数较低。
禁区3: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不赔
雨季一到,一场暴雨过后,路面大量积水,这时如果在淹及发动机的水中启动或行驶都有可能导致发动机损毁。对于这样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专家建议:在雨天行车,对于不能明确估计淹水深度或路况条件下,不要涉水强行通行;另车辆停放中如遇暴雨淹没,不要通电启动以免车辆电器短路损坏,应立即通知救援单位,在清理了进水并确保电器安全后才能启动汽车。
禁区4:自燃损失不赔
在高温暴晒下,机件故障、供油系统管道破裂泄露、化油器回火、电路短路可能导致发动机和车身快速燃烧。另外,一次性打火机等易燃物品长时间放在阳光直射的车内,也可能引起爆炸导致燃烧。
专家建议:要定期检查保养,有裂痕、老化的油管要及时更换,车上最好配车载灭火器,不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附加险:花小钱买大安心
是否发生上述情况车主就只能自认倒霉?都邦保险提醒您,保险公司在主险免赔范围内,会设立一些附加险作为补充,如涉水行驶发动机损失保险,每交纳万元保额1.2%。的保费,最高就可获得3万的赔款。附加险的费率很低,只需花小数目的钱就能得到较好的保障,有条件的车主可在车损险的基础上,再为爱车投保一些附加险,给爱车更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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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 证券日报 |
| 已收藏到 ┊ 点击:143 ┊ 2008-06-27 19:12:06 |
| 地震给我们的启示 保险从来不多余 |
地震引发的疑问:保险能保地震吗?
四川汶川发生地震的消息,唤起了不少市民的保险保障意识,但是在人们的印象中,似乎保险公司是不保地震的。其实这句话只说对了一部分。到底哪类保险产品可以保障地震造成的损失,哪类保险产品又是将之列为除外责任的呢?
地震造成人身损失多数可赔
大部分人身保险并未将因地震引发的保险事故列入除外责任条款,是可以赔偿的。比如,如果因地震造成意外死亡,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意外医疗保险,旅游意外险等都可以赔偿。
地震海啸家财险不赔
家财险对“自然灾害”有严格界定,“地震”和“海啸”被排除赔偿范围之外。这是由于地震的涉及面和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理赔能力
旅行社责任保险不保地震
有人问,如果是南京人到四川游玩,旅行社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但游客自己并未投保任何保险,万一因地震造成意外伤害赔不赔?这个答案也是否定的。因为旅行社责任保险也将地震列入了免赔范围。它的标的其实是旅行社因本身的“过失、失误”对游客造成的伤害。
对保险的几个常见的认识误区
NO1.我有社会保险不必再买其他保险了
相信有很多保险从业人员在工作的过程中常常会碰到客户这样说:“单位已给我们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不需要再投保商业保险了。”真的是这样吗?
社会保险的被保险人只能得到一种最基本的低水平的保障,并受到很多条条框框的限制。比如重疾的住院费用报销上限不高(一旦患上那二十多种常用的重大疾病,大部份还得自已出钱),社保住院医疗报销的起付线很高,个人自付比例也很高;比如养老金标准太低(社保所领的年退休金只占上年度职工年总收入的四分之一!据劳动保障公报统计,2004年我国离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仅为620元左右!),比如要退保只能退自已交的那一小部份,比如一换单位就会影响社保的连续性等。
所以,社会保险是基础,虽杯水车薪但如有就一定要;商业保险应是主体,补充社保的严重不足,也是非要不可的。“社保+商保”才是最聪明的选择。
NO2.我有的是钱保险对我没有用
现在社会上有的人认为:我有钱不需要买保险,保险公司也是为了赚钱,我不如把投保的这部分钱自己做生意赚钱快。
保险的功能很多,对于有钱的人,保险的作用主要是保全其已拥有的财产。一次看病假如需要10万元,您的财力就算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保险只用1000多元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为什么不留住您的98000多元呢?我们来到人世积累财富很不容易,一场大病或一个意外伤害事故就能把一般人的数十年积蓄付之东流,应该采取一种最有效的方法来保全我们用血汗换来的劳动成果才是。保险就是目前为止人类总结出的最科学的财产保全的方法。它不仅可以转移平日的风险带给我们的经济损失,而且还可以免交各种税。世界上的很多巨富都拥有高额的保险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和财富的价值。
NO3.我现在身体很好买了岂不是浪费?
世界上最昂贵的是人健康的生命,为了健康和生命,人可以不惜任何代价。人的身体和生命有时又是很脆弱的,今天的体壮如牛,并不意味着明天就不会病入膏肓;意外事故的发生也不会专落在病人身上,下一分钟有什么意外事故发生在我们身上谁也不知。凡是昂贵的都是怕失去的,如自己的爱车我们都会给它购买保险。我们健康的身体是无价之宝,为什么不要保险呢?何况只有健康的身体才符合投保的要求,不健康的身体会遇到加费或拒保。所以,到出事时才忙于投保是没用的。
拥有一张保单,说明你身体健康,收入稳定,对家人有爱心有远见有责任感,未来生活已经有了保障。你还想等以后再买保险吗?我们保险人能等,但风险不能等。如果您不幸出事了,保险金还能代您继续养育妻儿,继续给父母尽孝,甚至继续帮您供楼供车呢。
NO4."人死了什么都没有了要保险有什么用?"
按照唯物主义者理解,人死了,确实什么都没有了。而保险是一种特殊的理财工具,我们建议业务员应当在一个温馨的环境下,在柔和的灯光与舒缓的背景音乐下,和自己的客户促膝谈谈有关生命的话题,做深入的交流,相信保险的魅力会在那个时刻放出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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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 中国经济网 |
| 已收藏到 ┊ 点击:298 ┊ 2008-05-19 22:46:21 |
| 地震不在保险范围内 房贷险受益人有争议 |
地震发生之后,记者咨询了多家保险公司后得知,西安目前没有针对地震的专项保险,除了人身意外险包含地震伤害责任之外,其他保险产品对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情况都属于免责范围。
■地震不在保险范围内
日前,记者就房屋保险问题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咨询,据该公司相关业务人员讲,对购房者一次性付款或抵押贷款购买的产权房屋,都可以参保。房屋保险主要是针对房屋主体结构,保险费率为0.1%~1.2%(年费率),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按房屋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可以按照购房合同上标明的总房款或房屋评估报告上的总房款来定。该业务员表示,房屋参保后,由火灾、爆炸、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但由地震、战争、核子辐射或污染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不在行业保险范围内。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第八条规定,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开发商)在发生之日起多少日内告知买受人的,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尽管不同的开发商和购房者对该条款的理解有分歧,但在把地震归结为不可抗力因素上高度统一。
根据《民法通则》第153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冰雹等。
■房贷险可自由购买
房贷险是所有房屋保险险种中最普遍的一种,央行在1998年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以后,很长时间内,银行都要求借款人必须购买房贷险,但从2006年7月以后,各大银行纷纷改变策略,为“房奴”减压,将自由选择权交给借款人。也就是说,原来“不买强制房贷险、连房贷都成泡影”已经成终结,此后,无论借款人买不买房贷险,银行都会为他们放贷。
不过,房贷险责任范围一般是“因房屋质量问题而导致贷款人无法还款”,由于出现这种意外的可能性极小,房贷险因理赔率极低而成为黄金险种,但地震同样不在这种保险的理赔范围内。
随后,记者也从交行、建行、兴业等多家银行及开发商处了解到,原先客户必须购买的房贷险,改由客户自愿决定是否购买后,大部分借款人都不买房贷险了。
华城国际准业主尚先生告诉记者,据他了解,现在几乎没有购房者愿意买房贷险,不仅仅是几千元保险费的问题。尚先生说:“保险就是用来规避我们将来生活中不可知、不可测的各种风险,把这种可能出现的风险通过参保的形式转移出去,使我们的整个家庭经济生活少受打击,把损失降到最低。但是,该险种的赔付范围非常小,只有爆炸、火灾、雷击等灾害发生时才予赔偿,而且不赔房内财产,只赔房屋毁损带来的损失,有点不合理。”
■房贷险受益人有争议
不少人认为,房贷险保费完全由借款人承担,第一受益人却是银行,第二受益人才是购房者,很不公平。因此,这也是很多购房者不愿意买该险种的主要原因之一。
据了解,房贷险责任范围一般是“因房屋质量问题而导致贷款人无法还款”,但出现这种意外的可能性极小。因此,房贷险理赔率极低,一直是保险公司的“黄金险种”。
随后记者也从一些保险公司了解到,房屋因这些灾害出现损坏的可能性极低,该险种几乎不会出现大额赔付情况。
近几年,随着贷款利率的上涨,不少购房者都选择了提前还款的方式减压,此前办过房贷险的,该咋办。据了解,目前贷款险的年费率在0.06%左右,远远低于家庭财产保险。
建行长安路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办过房贷险的客户,如果提前还完贷款,可以退保,如果不退保,房贷险受益人会自动由银行变更为购房者本人。
购房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将房贷险退掉后,再购买家庭财产险,继续对房屋进行有效的保障。
■地震可作为附加条款
据永安财险西安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西安的保险公司均没有针对地震的专项保险,但可以在财产险的基础上附加扩展条款。一般来说,这种关于地震的附加条款是一些企业或单位在购买财产险时提出的,主要是针对办公大楼或酒店。但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由于承保风险太大,保险公司一般也不主动向客户推荐地震附加险。而且这种附加条款要报总公司审批,该公司目前尚无地震险的申请审批纪录。
该工作人员介绍,虽然西安没有专项的地震保险,在一些保险品种内也包含地震伤害责任的内容,如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另外,还有一些家庭综合保险,也可以针对房屋进行投保,但地震中还是属于免责范围。这位工作人员介绍,例如该公司一种名为“永安福”的险种,可以就房屋的附属设施、管道、室内装潢、家电、衣物、床上用品等进行投保。
■震中损失可用其他险种补
据平安保险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介绍,房屋保险仅限房屋主体结构,不保购房后装、购置的附属于房屋的财产和室内财产。相比之下,买家庭财产保险要好一些。因为家庭财产除房屋建筑结构面临的风险外,还存在很大的盗抢风险、水管爆裂后的自身家庭财产损失和赔偿责任等风险,购买家庭财产保险的保户一般附加盗抢险和水管爆裂险。
那么,保险公司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承担理赔责任是否合理呢?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李德军认为,这关键是要看合同双方是如何约定的。如果保险公司考虑到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风险大,在制定保险条款时将其排除在理赔范围外,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是合理的。据业内人士介绍,在意外险、长期寿险等险种中,地震引起的损失可以赔付,因为这些险种里不单独涉及地震的内容,只考虑死亡、伤残等情况的索赔。
他山之石
新西兰
地震保险制度:政府与市场相结合分散巨灾风险
新西兰地震保险制度被誉为全球现行运作最成功的灾害保险制度之一,其主要特点是国家以法律形式建立符合本国国情的多渠道巨灾风险分散体系,走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相结合的道路来尽可能分散巨灾风险。
新西兰位于环太平洋火山地震带上,是地震多发国家,平均每年发生地震近3000次,抗击自然灾害已经成为新西兰民众生活的一部分。目前,新西兰地震巨灾险提供的保险范围包括地震、山体塌方、火山爆发、海啸和地热活动,其宗旨是帮助新西兰民众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尽快重返和重建自己的家园。
新西兰对地震风险的应对体系由三部分组成,包括地震委员会、保险公司和保险协会,分属政府机构、商业机构和社会机构。一旦灾害发生,地震委员会负责法定保险的损失赔偿,房屋最高责任限额为10万新西兰元(1新元约合0.77美元),房内财产最高责任限额为2万新元;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负责超出法定保险责任部分的损失赔偿;而保险协会则负责启动应急计划。
新西兰地震委员会由国家财政部全资组建,在抵御巨灾风险时发挥关键作用。目前地震委员会已经积累了近50亿新元的巨灾风险基金。基金的主要来源是强制征收的保险费以及基金在市场投资中获得的收益。居民向保险公司购买房屋或房内财产保险时,会被强制征收地震巨灾保险和火灾险保费。
除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外,地震委员会还利用国际再保险市场进行分保,从而分散风险。当巨灾损失金额超过地震委员会支付能力时,政府将发挥托底作用,由政府负担剩余理赔支付,而地震委员会每年会支付给政府一定的保证金。
新西兰巨灾保险的核心是风险分散机制。首先,当巨灾事件发生后,先由地震委员会支付2亿新元。其次,如果地震委员会支付的2亿新元难以弥补损失,则启动再保险方案。再保险方案分三层。第一层是损失若在2亿新元至7.5亿新元之间,由再保险人承担损失的40%,剩余60%的损失由地震委员会再承担2亿新元。第二层是当损失额在7.5亿新元至20.5亿新元之间,则启动超额损失保险合约承保。第三层是如果损失额超过20.5亿新元,则由巨灾风险基金支付至耗尽;仍不足时,由政府承担无限赔偿责任。
日本
地震险投保猛增
日本地震险发展经验显示,1995年日本神户大地震一共摧毁了10万栋房子,之后日本各地多次发生地震。由于房屋倒塌不仅要负担房屋贷款,还要承担新建房屋的费用,因此引发了居民购买地震险的浪潮,使地震险的普及率由2.9%上升到了20%。数据显示,2004年3月,日本大约有855万人购买了地震保险,占购买保险人群的17.2%,大部分非寿险公司该项保险产品保费收入保持双倍增长趋势。
台湾
投保地震险比率上升
我国的台湾处于地震多发地段,平均每月会发生1300多次大大小小的地震,尤其以1999年9月台湾中部发生的7.3级强震损失最惨重,死亡人数达2400人,房屋损失不计其数。
多次地震之后台湾的房屋投保地震险的比率迅速提高。2002~2004年间,台湾投保地震险的房屋猛增71倍,投保地震险的房屋比率已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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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震如何理赔 应速建“国家巨灾风险保险体系” |
本来将就事先拟定好的10个议题展开研讨,但四川汶川大地震牵动着与会专家学者的心。昨天,在宁召开的保险法理论与司法实务高层论坛上,与会人员都把目光聚焦在汶川地震理赔上,并呼吁尽早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
这次论坛由本市鼓楼区法院等单位主办,吸引了中国保监会、最高法院以及中央财经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等诸多专家学者。
应邀参会的日本最大生命保险公司智囊机构———日生基础研究所主任研究员、南师大等高校兼职教授沙银华特别关注灾区的理赔工作。
他告诉记者,他注意到目前已有寿险公司在灾区展开理赔工作,但他至今没有看到有关财险理赔的报道。
沙银华解释说,寿险是包括生存和死亡“两权”保险在内的人身保险,尽管地震等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但灾害造成了人身伤亡,保险公司一般都会给予赔偿。而财险与寿险不同,财险一般不保地震等不可抗力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但如果有投保人坚持要买地震等“自然灾害险”,就须支付高昂的保费。这就是四川灾区财险理赔不多的原因。
由于汶川地震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国家经济带来了压力,论坛上,沙银华与众多专家学者都认为,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迫在眉睫。
据介绍,这个“体系”的操作程序是,动员广大民众投保巨灾保险,缴纳并不太多的保费,一旦发生地震、台风、暴雨、洪水和海啸等强大自然灾害,造成了损失,商业保险公司就会给予理赔。但巨灾面前,商业保险公司的力量也是微不足道的,这时,国家财政就会“托盘”,动用国库资金理赔。
沙银华举例说,1995年日本神户大地震共造成6500人死亡。由于日本已经实施“巨灾风险保险制度”,而接受民众投保的日本保险公司,又把“地震险”分保到海外不少保险公司。神户地震后,日本保险公司与海外保险机构纷纷理赔,日本政府也按规定动用国库补足理赔款。因此,神户灾后得以迅速重建,与这种保险体系是分不开的,并且,在赔付巨额保费后,没有一家商业保险公司倒闭。“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都建立了这个‘体系’,我国又是自然灾害多发国,建立‘体系’,好处显而易见。”沙银华说,如果我国建立了“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受灾群众都投保了,那么理赔款就可以重建家园,恢复元气,国家也会减轻些压力。
据了解,早在5年前,中国保监会就动议建立这样的体系,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也明确表示要建立巨灾风险保险体系。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议题被搁置下来。与会专家预计,今年年初的南方严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及“5•12”汶川大地震,会催生这一体系的尽早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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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倒了银行称不承担地震风险 风险转嫁保险公司 |
地震导致房子倒塌,贷款买房的人可能还要背负欠款。昨日,记者就震毁房屋的房贷是否需要照常偿还等问题采访银行业人士,他们普遍表示银行并不承担地震风险,按照正常程序银行有权追回贷款,但考虑到此次地震危害巨大性,如果银监会有新的优惠政策出台,银行会按照政策来操作,目前房贷政策还没有任何变化。
借款人仍有还款责任
地震后房屋贷款究竟应该由谁来埋单?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欣表示,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除了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外,还要签订房屋抵押合同,这两份合同属于主从关系,虽然因为地震导致房屋标的物灭失,从而导致房屋抵押合同终止,但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有效性,借款人仍要承担还款责任。不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本来就存在交易风险,如果房屋倒塌,借款人也已死亡,假如留有遗产,银行可以要求其遗产继承人还款,没有遗产或者借款人虽然生还,但已无力还款,对于银行来说就是交易风险。
风险可转嫁保险公司
银行业人士认为,对于自然灾害带来的风险,借款人可以通过投保房贷险转移。但由于风险较大,目前基本房贷险并未将地震列为理赔范围。平安保险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基本房贷险一般不保地震,主要保火灾、爆炸、暴雨、台风等条款列明的13种自然灾害,但有的保单会将地震险列为拓展条款。目前,中行、工行等中资银行房贷投保的主要为基本条款,即将地震列为除外责任,但东亚、恒生等外资银行房贷投保一般会扩展震条款。
他说,如果将地震列为拓展条款,通过对房屋损失情况鉴定,一般会按照标的金额的80%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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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震保险挑战中国保险业 |
5月12日四川汶川的地震,为保险业提出新的挑战。如何有效的发展保险市场,提高对地震进行风险防范、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处理的能力和水平,是我国保险业未来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实际上,我国年初的大型雪灾,缅甸5月份的热带风暴等自然灾害的不断发生,使得加快推进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地震是地球上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也是中国常见的自然灾害之一。在全球历史上发生的20个有重大破坏性地震中,发生在中国的地震竟多达11个。地震所带来的损伤惨重,以1976年中国唐山地震为例,该地震造成24.2万人死亡、16.4万人重伤,倒塌民房530万间,直接经济损失达54亿元。保险业作为经营风险的重要行业,自然肩负着分散风险,降低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责任。
5月12日四川汶川的地震,为保险业提出新的挑战。如何有效的发展保险市场,提高对地震进行风险防范、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处理的能力和水平,是我国保险业未来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实际上,我国年初的大型雪灾,缅甸5月份的热带风暴等自然灾害的不断发生,使得加快推进我国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全球保险业对地震风险承保比例小
目前,全球各地保险业对地震风险予以承保的比例非常小,大部分地震造成的损失均由个人、国家或者社会进行承担。究其原因,主要是保险业对地震风险是否可承保存在着不同分歧。
首先,地震发生的小概率和引发的重大损失造成了精算难度。保险产品进行费率厘定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统计基础上,由于地震发生的概率小造成可用统计数据缺乏,加之实际损失价值巨大,加大了对地震风险进行保险精算的难度。
其次,受灾相关性高限制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许多大型地震发生以后都伴随着多次余震,有的地震甚至在间隔很短的时间内再次发生大规模地震,造成更大规模的损失。这种不同地震发生的高相关性对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提出了挑战,因为保险公司必须随时保证充足的资本金用以应对保险赔付。
再次,中国保险业目前发展现状使得保险风险全球分散受到限制。保险赔付巨大导致地震风险是否可保直接取决于能否将承保风险通过国际资本市场分散出去。尽管我国目前已经有部分保险公司开始海外上市,但是保险公司将国内地震风险分散到国际资本市场的能力还十分有限。
另外,地震预测技术对地震风险可保性也提出了挑战。与过去相比,目前地震预测技术不断成熟,人们主要通过卫星观测地球板块的运动来预测地震。但是由于人类对地球内部深层结构的认知有限,地震预测无法做到十分精确,使得地震风险保险缺少了根本的技术保障,造成管理上的困难。最后,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薄弱进一步扩大了承保地震的风险。我国当前许多民众的投保意识薄弱,抗风险意识和能力相当匮乏。现实中缺少诸如对建筑物进行防地震设计等风险防范动机,容易扩大地震带来的损失。
地震保险产品的交易本身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首先是风险的不确定性造成费率厘定过高。根据经济学高风险、高回报的一般原理,保险公司一般会对该类产品设定一定的风险回报率,从而导致产品价格上升。
另外,投保人逆向选择也是地震保险产品常见的问题。愿意购买保险的人常常是最具有风险的人,而收取较高保险价格会阻止具有较低风险的人购买保险。由于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了风险较小的投保人退出保险市场,而高风险顾客比例上升直接影响保险赔付的上升。与逆向选择相联系的还有道德风险。投保人在投保了地震保险以后,容易减少对防震抗灾方面的投入,从而滋长了风险发生时的损失程度,使得保险公司的保险赔付增加。而且保险公司对地震风险的管理成本也大大高于其他险种,间接导致了产品价格增高,容易产生保险产品超过投保人消费预期而乏人问津的现象。
我国地震风险保险现状
尽管承保地震风险受到诸多因素的限制,我国当前保险市场仍开发出部分针对地震风险的险种。这个险种的开发和投放市场,通过对民用居住房屋因地震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相应经济补偿的形式,促进了震灾后恢复社会生产和稳定人民生活水平。
然而,由于地震属于巨灾型风险,一般的财产险保险条款中均把该风险列为除外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一般把地震保险作为附加险产品进行开发。投保人只有在投保了普通财产险的同时额外投保地震保险,对于地震造成的财产损失才能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而对企业或者投保人而言,投保附加险产品意味着企业的保险费用进一步提高。相对于发生概率极小的地震风险,企业一般为了节省成本而选择不投保;只有大型企业或者大型项目才对地震风险进行承保。也就是说,尽管我国目前的保险市场出现了部分针对地震风险的产品,但是实际上这部分产品受赔付范围的限制并不能很好地起到保障地震风险的作用。
保险公司对大灾大难的应急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震风险给社会带来的灾难性影响。监管部门通过启动应急机制,简化理赔程序和环节,提高理赔效率使得投保人尽早得到保险赔款,树立重建家园的信心。另外,保险公司还积极参与到受灾地区的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通过为受灾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实现自己的社会责职。以2008年5月份四川汶川地震为例,在地震发生的24小时内,保险业共向灾区捐款4310万元。
需要国家、保险公司、个人共同参与
地震风险发生频率较低,群众投保商业险的意愿不强,但地震造成的损失程度极大,保险公司往往很难独立承担地震造成的损失。因此构建地震保险体系需要国家、保险公司、社会和个体的共同参与。
首先,国家应该在良好抗灾应急机制运行的基础上,着力探讨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在基础研究方面,国家尚需加大支持地震风险的研究,提高风险预测能力;同时通过加强对建筑业的规范管理,使得建筑物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地震因素,进而增强建筑物本身的抗震能力;通过立法对地震危险高发地带实行强制性地震保险,以解决群众投保商业险动机不足的困境。
其次,保险公司发挥主体作用,创新开发行之有效的地震保险。保险是提高地震风险管理机制的着力点,是有效应对地震风险的市场机制。保险公司在财产险产品设计时可以将保险费用与地震风险状况挂钩,提高投保人防范风险的意识。同时,保险公司之间应该通力合作,共同开发地震保险,设立共同基金和建立风险互助机制应对地震风险。保险公司应当积极利用再保险、巨灾保险基金、巨灾保险证券化等多种形式对风险进行分散,提高行业本身的风险承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再次,社会支持与社会救助是地震保险体系的重要环节。中华文化延续着“一方有难、八方相助”的优良传统。完善中国地震保险管理同样离不开社会的支持。在风险预防方面,教育部门和公益单位可以通过对地震知识的普及提高人们对地震和地震保险的认识,提高人们的投保意识和地震发生时的危机处理能力。在应对风险时通过社会救助也可以大规模的降低损失,从而降低保险赔付。
最后,个体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参与保险是发展地震保险体系的根本保证。当个体真正认识到地震风险和地震保险对社会和个人的重要性时,才能增强防范措施,减少风险损失。并且个体通过自己的行动可以降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因素给保险业带来的不良影响,从而真正提高地震保险的效率和意义。
(作者单位:德国卡尔斯鲁厄大学保险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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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寿险赔付超过财险 保险股总体受灾损失或不大 |
此次汶川地震发生后,已有部分券商电询了各家保险上市公司,但由于地震损失正在统计当中,同时由于通讯不畅等原因,目前尚无具体结果。而据长江证券(000783行情,股吧)保险行业分析师李聪、李兴了解,中国太保(601601行情,股吧)(601601.SH)和中国平安(601318行情,股吧)(601318.SH)在此次震中区域汶川及北川县都没有直接的营业网点,因此预计两家的损失会相对有限,而中国人寿(601628行情,股吧)(601628.SH)可能遭受相对比较大的损失。
长江证券分析认为,在健康及意外伤害保险方面,此次的赔付金额将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对于损失最为严重的汶川和北川地区,由于地处偏远,估计中国人寿将承担较大部分的赔付,且此项损失可能较大;对于机动车辆保险,长江证券认为,将呈现出险多,但赔付金额不大等特点,考虑到此次出险地区为四川的一些偏远地区,预计车险损失将主要由国内的主要财产保险公司承担,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损失可能比较大。
在企业财产及建工保险方面,长江证券预计,此次地震中,企业设备的损坏、房屋以及在建工程倒塌所造成的损失将占到直接经济损失的绝大部分。然而,保险公司由此所产生的赔付可能并不会直接和这些经济损失挂钩,主要原因是目前家庭财产投保率较低,另外,部分企业财产险以及在建工程保单中存在地震免责条款。
银河证券分析师张曦认为,保险公司最大的理赔支出将集中于有地震等巨灾特别约定条款的保单,该类保单通常由再保险分保,直保公司的实质损失相对较小。另外,根据财产险合同的规定,因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在理赔范围内,因此保险公司财险理赔压力不大。
该人士认为,由于汶川地区为非经济发达地区,保险渗透率较低,因此保险公司给付压力将主要集中于成都、重庆等大中城市。其中,中国人寿在该类地区的市场份额较大,为50%左右;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基本持平,市场份额约12%左右。
另外,张曦认为,本次灾害将有利于企业和个人保险意识的提高,预期灾后各项保费收入将呈显著增长。在今年一季度的冰雪灾害后,企业和个人投保意识明显增强,一些保险公司的险种在今年一季度都有较大规模的增长。
在发生地震后的几个交易内,三只保险股的表现比较平稳,没有出现大幅波动。上周五,中国人寿报收31.76元,微跌0.81%;中国平安报收61.54元,微跌0.26%;中国太保报收25.03元,跌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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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地址: 第一财经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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