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仝春建| 2005-07-16| 来源:中国保险报
“按照现行制度的规定,保险机构不仅可以投资存款、债券、基金和股票,即将可以投资短期融资券、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产品,将来还可以采取各种方式间接投资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昨天,在由中国保监会和法国安盛集团共同举办的“保险资产管理制度国际研讨会”上,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作如上表示。
据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有关人士透露,除了上述几类金融产品以外,还包括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和远期交易。“这些债券应该很快就会允许保险公司进行投资。”
截至2005年5月,保险业总资产达到13528亿元,比年初增长了14.1%;资金运用余额达到12135亿元,比年初增长了13.4%。魏迎宁表示,随着保险资金规模的扩大、投资渠道的增加、运作方式的改进,保险资产管理改革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项工作面临着新的环境、形势和问题,必须建立新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全行业的政策执行和投资运作行为,提高公司的内控能力和盈利能力。
“今年,保监会在防范风险的同时,大力加强制度建设,成立了10多个专题小组,系统地研究制定有关管理和监督规则。”他透露说,“目前,这项工作已取得一定进展,有些规章已经完成起草工作,进入讨论修改阶段,拟于下半年颁布实施。我们争取用两到三年的时间,逐步建立起比较系统的保险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基本框架。”
据了解,为了加强保险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今年下半年,保监会将会陆续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其中包括《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监管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的通知》、《保险机构投资者交易对手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治理机构指引》等。
魏迎宁表示,建立保险资金管理的基本框架,就是要确定委托人与受托人的主要职责,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建立相互协作、相互制衡的机制。保险公司作为委托人,主要负责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确定资产战略配置,分析市场运行情况,选择专业投资机构,督促投资机构履行职责。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要求,优化投资组合,防范投资风险,有效配置资产,确保安全增值;要按照委托合同的规定,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委托资金运行情况,主动接收委托人的监督检查,建立委托人及受托人职责明晰、分工合理的新的合作关系。
同时,实现保险资产管理规范化,基础和关键都在公司治理。他认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不久,治理结构、服务理念、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上存在一些问题,已成为影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提高竞争能力的重要因素。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受托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改善公司治理,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以优化股权结构为基础,以加强董事会建设为核心,以形成内部制衡机制为主要内容,从保险资产管理专业机构的特点出发,搭建有效运营的组织构架和运作平台,建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
“制度再好,关键在于落实。建立和完善保险资产管理制度,目的在于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魏迎宁表示,保险资产管理的人才资源建设问题十分重要,保险业要在全行业实行开放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大力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培养已有的专业人员,迅速提升整个行业的人员素质和运作水平。
据了解,来自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国家部委,安盛保险集团、安保集团、汇丰保险、花旗集团、华信惠悦、弘利证券、海德思哲等著名国际资产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的代表约300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项目投资部,200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