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主:张向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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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鸿福年年两全保险
[2008-04-10 15:56:56] |
| 产品名称 |
小康之家鸿福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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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种类别 |
投资分红 |
| 所属公司 |
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投保范围 |
30天至60周岁 |
| 缴费方式 |
趸缴,3年/5年/10年/20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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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期间 |
终身 |
| 保险责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生存给付:
(一)若被保险人生存,自本合同第2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本公司每2周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一次生存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首期生存保险金于本合同第2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二)若被保险人生存,自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本公司每5周年于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按投保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缴纳保险费总和的18%给付一次祝寿金,直至被保险人生存至86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首期祝寿金于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后的首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给付。
二、身故保障:
(一)被保险人在未满18周岁时身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其根据本合同约定已缴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以后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下列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2、投保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已缴纳保险费的108%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三)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本公司按下列数额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2、投保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已缴纳保险费的108%与已领取的祝寿金之差。
(四)若按上述第(二)、(三)项的约定计算出的身故保险金数额小于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现金价值的数额,则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单现金价值的数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 综合事项 |
太平洋保险集团于2007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配合上市,特推出小康之家·鸿福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并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面向市场.从目前市场的关注度不难预见,2008年1月1日的正式面市,必将再次受到新老客户的青睐. |
| 产品特色 |
1、生存返还快,终身享收益
本产品设计了高频率的生存金领取方式,从第二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起,每两年您可领取一次生存金直至终身,每次领取的生存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8%,给付比例高,可满足您的持续、稳健的财务规划需求。
2、鸿福祝寿金,还本108%
在您年满61周岁之后,还可以每五年领取一次祝寿金,单次祝寿金的金额为应缴纳保费总额的18%,最多可领取6次,共可获得返还应缴纳保费总和的108%,给您的晚年幸福生活增添更多保障。
3、复利年年滚,终身有回报
为您特别设立了生存给付累积账户和红利累积账户,每期的生存金、祝寿金和红利都分别进入账户进行累积,并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生存给付累积利率和红利累积利率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让您的财富雪球越滚越大,终身享有持续不断的丰厚回报。
4、分红送礼包,投资有专家
本产品为分红保险,在为您提供固定收益(生存金)的同时,还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成果来派送年度红利。本产品的资金运作委托太平洋保险集团旗下的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其拥有一流的专家投资团队和成熟的投资管理体系和技术,让您足不出户就能坐享投资收益,并可有效抵御通胀风险。
5、不设等待期,关怀显真情
本产品不设立等待期,您一旦成功投保本产品,即刻获得全面保障,我们承诺提供最及时可靠的保障,为您开通理财和保障的快速双通道,帮助您充分化解未知风险,尽显关怀真情。
6、终身享保障,呵护永相随
终身拥有身故保障,为您家人的幸福生活提供可靠保障,免除您的后顾之忧,助您抵御未知的人生风险。
7、保单可贷款,资金周转灵
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您急需周转资金,可通过申请保单质押贷款来缓解资金压力,让您拥有自由的财务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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