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主:胡小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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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寿保险——相宜的条件
[2008-03-29 16:46:29] |
人要生活,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生活代价是不容置疑的。至于代价是多是少,就要依个人作风、爱好、生活标准而定,并不是人人尽同的;不过有一点是人人尽同的,那就是人人都要摆脱不了付出代价。
至于如何应付这些无法摆脱的代价,我们有好几个方法可以选择。在可以选择的那几个方法当中,购买人寿保险是上上之策,因为人寿保险所提出的条件是相宜的。
我们可以告诉大家:人人都需要人寿保险,因为:一个人无论如何,总有一天要支付生命的代价,不管他买不买人寿保险。买,固然要缴人寿保险费,不买,也要付那笔费用。买与不买,可以选择,给钱不给钱,就不容选择了;不过,如何付钱也是可以选择的。而付钱的最佳办法,当然是购买人寿保险了,因为人寿保险所提出的条件是最相宜的。
买不买人寿保险,钱总是会花掉的,这是一个基本事实。只可惜那些没有购买人寿保险的人都没有看清这项事实,因为这个事实往往是深藏不露,不容易看得见的;它要在人与人之间的谈话中偶然明朗出现,或者在真正需要人寿保险的支持时,其需求才明朗化,当还没有购买人寿保险的人考虑购买人寿保险的时候,他们往往会假定他们将来不必负起某些义务,或者认为是否必须付出某些代价,完全依他们自己选择而定。如果他们采取这种推论,他们就永远不能真正欣赏人寿保险提供的相宜条件,他们甚至还会把人寿保险分期付款看作一种负担。
但是,生活本身就附带了某些义务,而那些义务是不容推卸的!这是事实。代价一定要会,而可以选择的只是支付代价的条件。当我们认清这个事实的时候,我们就会明白,人寿保险提出那么相宜的条件所要求的是什么;也可以清楚地看到人寿保险费的本来面目。人寿保险费不是负担,而是我们借人寿保险来为我们卸下重担所应支付的一点代价。一个人总有一天会为了获得人寿保险利益而付出代价的。
为什么说人寿保险是生活上的基本需要呢?为什么说一个人总是要为了获取人寿保险而付出代价呢?我们就举几个例子来解释吧!
最后消费
每一个人都免不了碰到最后消费的问题。为什么会有最后消费呢?最后消费是什么?最后消费就是医药费、住院费、丧葬费等等。这些费用是势难避免的。当然,有些人是很忍心的,他们会把这几笔帐懒在遗属身上,要遗属为他们清算欠帐,自己一翻眼一蹬腿,就一了百了了。这并不是说那几笔帐,在他们这么一翻眼一蹬腿之间就可以一笔勾销,只不过是转记在别人身上罢了。人寿保险业务员把这些最后消费列举出来,绝不是凭空捏造事实,而是使问题清楚地显露出来,让还没有购买人寿保险的人注意一下。
应付最后消费,方式固然很多,比如立刻提前把相等于预期最后消费额的现款存起来,不管是两千美元也好,两万美元也好。但一下子把两千美元,甚至两万美金存起来,不是一般人轻易办得到的,而如果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人寿保险,办起来就容易得我了。用这个方式来预付最后消费,即简单又稳健,每年把所需要款项百分之二或者百分之三左右存起来就是了。分期付款购买人寿保险,到需要支付最后消费的时候,只需从人寿保险的最后价值中拔出一部分,便足以应付了,那一部分可能只占人寿保险单最后价值的百分之二而已。
遗产税
假定我们已经评估了一笔遗产,并且已尽可能准确地计算出这笔遗产应该缴纳十万元的遗产税,那么,我们就是确定了一个不能改变的事实——十万元的遗产税一定要缴纳,不能逃避,即使将来的税率或者会改变,税还是要缴。
既然如此,这笔遗产的拥有人就面临一个简单的抉择了:
在将来的某年某月某日,不论届时的环境如何,从他那笔遗产中拔出十万元,作为缴会遗产税之用。
这十万美元的遗产税,可以现在预缴。预缴的方式,就是购买五万美元至七万美元的趸缴人寿保险,或者购买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分期缴付人寿保险费,实行起来比较轻松,逐年缴付保险费,直到被保人死亡为止,这个方法相当于分期缴税。相信每年只须缴付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五就可以了。
遗产所有人的选择,只是选择缴税的方式,不是选择缴不缴税。
教育保险
生活代价是无庸置疑的,这是一个原则。但是,从表面看来,这个原则是有例外的,例如考试费的付与不付;付多少,不像赋税和最后消费那样规定得死死的,不容逃避。
实际上,如果完全逃避了教育责任,教育费变可以完全逃避得干干净净;但是,如果孩子要进学校念书,就要用钱,不管钱是哪里来的,总要有人负责。只要有孩子接受教育,教育费就非出不可。一年的教育费大概是3000元人民币至1万元人民币,或者会更多。如果孩子要进大学,更是非钱不行。
筹集教育费的方法,不一而足,比如说,叫孩子利用半工半读,由孩子自己一边读书,一边工作,从而赚钱交学杂费。这样做并不表示不必支付教育费,只是把支付教育费的责任转嫁给孩子。
第二个方法,是从家庭收入之中拔出部分现款,支付孩子全部大学教育费用。这只会给家庭经济带来沉重的负担。
有一个比上面那两个方法容易些的方法,就是提前几年预缴全部教育费的百分之八十至百分之九十,这样可以节省全部教育费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如果把这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教育费提前分成十二期,或者十五期,甚至十八期来预缴,就会更加轻松了。
如果有一个还未购买人寿保险的人对人寿保险业务员说教育保险单似乎贵了一点的话,人寿保险业务员可以告诉他,教育保险单没有叫他吃亏,反而可让他从很多方面得到好处。保险单并不贵,贵的是教育费本身。保险单只是以很轻松的分期缴付的方法,把五千美元的惊人数字减到可能只是二千五百美元。
退休后的入息
一个人想在退休之后还能每个月有一百美元的收入,就应该提早每年积蓄四百至五百美元了。如果还没有购买人寿保险的人对这个计划犹豫不决,并且说:这是有钱人的方法的话,这就表示他还没有想通一件事:不是人寿保险要他付出这么大的代价,而是那个让他不必工作而能继续生活的权利要他付出代价。一个人退休了,但还是必须用钱,如果一个人没有足够的退休金就退休,他在晚年就要继续劳碌,凭劳力赚一分用一分地付出他继续生活的代价。人一生之中,最难赚的钱,就是风烛残年的活命钱。
退休之后要继续生活的代价之中,最难堪的,就是要忍受待人施舍的痛苦。无论是接受公共援助也好,还是倚靠子女反哺也好,总是有说不出的凄凉滋味。
现在,我们再以作个比较。
一个人想在退休之后,无须工作而能得到每个月生活所需的一百美元,假若以利率百分之五计算,他就必须在退休之后有二万四千元的储蓄存款。
其实,那个人享有不必工作而能每个月得到一百美元入息的权利,只须用那二万四千美元的一半左右——小于一万六千美元——向人寿保险公司购买一张人寿保险单就可以了。还有,那张人寿保险单的本金,是可以分期缴付的。
你说,还有别的条件比这一个更相宜吗?没有了,这一个条件已经再相宜不过了!
家庭保险
因为那些还没有购买人寿保险的人,对人寿保险的真谛了解不够充分,所以,他们极可能以为他们所需的人寿保险之买与不买,是可以由他们自己选择的;但是,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家眷和那些年老力衰不能再自足自给的工人一样,仍然要生活,仍然要为生活付出代价。生活代价与遗产税、最后消费、甚至教育费一样,都是免不了的。人只要活一天,就要付出活那一天的代价。支付代价的方法虽然不少,却绝对没有方法可以用来避免支付。
人寿保险的条件究竟如何的相宜呢?这个问题,你最好去请教那些没有留下足够人寿保险的人的遗属,他们会很快地告诉你。他们现在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为生活奔波劳碌,所以,他们最了解他们要获得同人寿保险利益一样的方法是多么的困难。
他们把自己亲手赚回来的金钱,一分一毫剩地用个清光,就是为了换取那些利益。其实,那些利益早就应该用逐年缴费的方法去购买,每年只须缴付百分之二或者百分之三就可以了,用不着像现在那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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