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抛开理赔和续收,保险是没有服务可言的。有的代理人说,我们公司的服务如何如何,其实根本无从谈起。
保险是个合同,能否理赔(兑现服务承诺)由条款决定,不能超越合同享受额外的服务。至于续费,则是客户的义务,客户应主动交费,而不是让保险公司及收展人员催交保费。所以,客户能否得到满意的服务,在某种程度上不是由保险公司决定的,而是由代理人决定的。代理人虽然无法给客户直接提供服务,却可通过其经验和技术,借助责任设计、险种组合为客户提供决定性的服务。
代理人千万不要小看自己,每个代理人都可以决定客户服务质量,影响保险公司形象和信誉。保险公司也不能小看代理人,他们的服务是否到位,能否满足客户的需要,关系到公司的前途和命运。
决定保险公司服务的好坏关键因素有三点:一是服务立场,能否站在为客户着想的立场上,为其提供快速、合理的满意服务;二是责任设计,能否提供责任范围广、费用合理的责任设计,保证客户最大限度地得到理赔;三是投保建议,能否让客户比较经济地获得全面的、合理的责任组合。
代理人选择了某家保险公司,前两点都已确定,他所能掌控的是第三点。所以,每个代理人都能决定客户服务的品质、影响公司的信誉。具体而言,代理人应当遵循“保障全面、保额适当”原则,为客户提供尽可能齐全的产品组合,杜绝单一险种的销售。
选择了保险营销工作,就意味着选择了承担社会责任的事业。表面上看,代理人收的是保费,领的是佣金。本质上讲,代理人收的是客户来之不易的经济利益,领的是客户的精神寄托,代理人的责任重于天。
所以,当代理人每次向客户推荐保险时,都要推荐到位,杜绝销售单一险种,让客户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地保障。只有每次都能建议到位,才能让客户获得经受时间长期考验的保险服务,保险行业才能净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