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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投资参股同类中资险企等待“破冰” [2008-06-30 19:57:40]
境外金融机构到底能否在中国保险市场上投资参股同类保险公司,有望进一步探讨。上周五发布的“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成果发表的情况说明”(下称“情况说明”)显示,对于这个问题,中方将充分考虑各方及时提交的评论,并继续视情况就此与美方进行探讨。

  今年3月,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已获准在中国保险市场上投资的境外金融机构不得投资参股同类保险公司,这引起市场注目。

  目前,外资金融机构投资我国保险业,有设立合资保险公司和参股现有保险公司两大路径。随着境外金融机构之间并购的发生,也在客观上形成一家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拥有一家以上保险公司的情形。只有美国大都会和ING保险公司分别在中国拥有两家合资寿险公司,太平洋(601099,股吧)安泰人寿和首创安泰人寿,以及中美大都会人寿与联泰大都会人寿,即是这样的产物。

  “情况说明”指出,中美双方就此前由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进行了积极讨论,特别是美方关注的外资保险公司可对一家新设或现有的国内保险公司进行投资,无论该公司是否已对中国同类保险业进行了投资的有关问题,中方将充分考虑各方及时提交的评论,并继续视情况就此与美方进行探讨。

  有业内人士曾指出,《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中“已获准在中国保险市场上投资的境外金融机构不得投资参股同类保险公司”的规定,主要是出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考虑,而并非为了限制海外机构的投资意愿。

  此外,“情况说明”还提到,中方于近期公布的法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外资保险公司在内的中国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投资的比例。

  开展农业保险,也成为“情况说明”的一项内容。“情况说明”提到,美国农业部将探索与中方就农村保险开展进一步合作的方法,并将考虑为中国保险官员和行业代表提供培训,而上述培训对象将供职于寻求制定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农作物损害险方面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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