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9年4月 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行长会议纪要》,做出“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
1980年 中国恢复国内财产险业务。
1982年 恢复人身保险业务,但保险市场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垄断,统一经营,险种单一。
1986年2月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专门经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场内部的种养两业保险,它的成立打破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垄断保险市场的局面。
1987年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交通银行(601328,股吧)(8.31,0.47,5.99%,吧)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保险部。
1988年5月 平安保险公司在深圳蛇口成立。
1991年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保险业与银行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批准交通银行在其保险部的基础上组建中国太平洋(601099,股吧)保险公司,成为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之后成立的第二家全国性综合性保险公司。
1992年9月 首家外资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经营人寿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1995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进入到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
1996年7月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
1998年11月18日 成立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取代中国人民银行专门监管中国的商业保险,同时,2000年先后在上海、广州、北京、沈阳等地设立了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加强了对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
2000年 为了应对央行的连续降息,中国人寿(601628,股吧)(25.90,1.98,8.28%,吧)在全国推出了第一款分红保险产品——国寿千禧理财分红保险。
2003年11月 中国人保在香港挂牌上市,成为我国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国内金融企业。
2003年12月 中国人寿同时在纽约和香港挂牌上市,创造了当年国际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融资额的最高纪录。
2004年6月 中国平安(601318,股吧)(41.07,1.67,4.24%,吧)在香港上市,成为我国第一家以集团形式在境外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
2004年6月末 中国保险业总资产超过1万亿。
2004年12月11日 中国保险业结束入世过渡期,率先在金融领域实现了全面对外开放。截至2006年12月,共有15个国家和地区的47家外资保险机构在华设立了121个营业性机构,135家外资保险机构设立了近200家代表处。
2007年 全国保险公司达到110家,总资产达到2.9万亿元,实现保费收入7000多亿元,市场规模比改革开放之初增长了1500多倍。同年,中国平安和中国人寿又成功回归A股,成为国内资本市场重要的标志性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