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宣告了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大型综合国有保险公司的诞生。
1958年12月,全国财政会议正式决定全面停办国内保险业务。
1979年11月,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业。中国保险学会成立。
1994年6月30日,八届人大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自 10月1日起施行。
1997年9月9日,13家全国性、区域性中资保险公司共同签署我国第一个(全国保险行业公约》,并于10月1日起实施。
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
2000年6月16日,国内首家保险经纪人——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北京揭牌,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综合保险经纪公司。
2000年11月16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京宣告成立。
2000年11月20日,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4家人寿保险公司:民生人寿、东方人寿、生命人寿和恒安人寿。
2006年6月,《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又称“国十条”)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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