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买保险是为了投资
返还型险种所具有的本金返还、利息给付等功能,只是保障功能的一种补充,是为了满足购买者的某种心理,吸引购买者而设计的。因此,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保障而非投资,如果消费者基于投资回报的初衷而购买保险,那就本末倒置了。
误区二:家长不投保为孩子投保
有些家长想通过为孩子买保险的方式给孩子积累一笔生活教育基金,这种方式并非合适。家长一旦发生意外,整个家庭就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纵使孩子拥有一纸保单,也不能发挥作用。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父母作为被保险人,孩子作为受益人。
误区三:单位有福利无需买保险
有些消费者在单位享受退休金和公费医疗待遇,认为没有必要参加保险了,这种想法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因为客户在单位享受的各种福利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保障水平低,保障范围也较窄,这些福利正逐渐向社会统筹保障过渡。
误区四:购置保单越多补偿越多
有些人认为,对同一标的投保越多,发生财产损失时赔款也就越多。其实不然,在超额投保和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发生保单中约定的保险责任时,保户只能得到实际损失的赔付额。
误区五:选择便宜险种最实惠
有许多投保人在投保时总想买最便宜的险种,但保险的费率是根据死亡率、利率、营业费率经过严格计算得出来的,不同险种只是不同的搭配而已,其价格效用比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价格便宜与否不应该是投保考虑因素。
误区六:代理人离职利益受损
有些准保户常常担心业务代表离职后,保险公司会忽视对他们的服务,使自己的利益受损失。其实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针对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
误区七:可随时提取保险本金
有些投保人认为买保险与到银行存款一样可随时提取本金,对保险代理人推荐的保险未加斟酌便匆匆签单。之后由于各种原因要求退保,当发现退保金少时便抱怨保险公司不守信用。如果保户投保后短期内要求退保,保险公司一般在处理保单头两年时,只能退给保户少部分保费。
误区八:瞒病情让保险公司承保
个别投保客户发现在投保寿险时,将自己的病史、职业等因素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可能在标准保费基础上加费承保。这些客户便想如果在投保单上不告知这些事项,保险公司便可按标准率承保,这样就可少支出一笔保费。其实这样做是不负责任的,保险公司要对主风险人群进行加费或拒保甚至退保处理。
误区九:请人在保单上代签名
有的客户为了方便,请人代他在投保单上签名。这些客户并不知道亲笔签名这道手续不能省略,因为任何经济合同只有订立双方签字同意方能生效。如合同的一方未签名认可,合同便自始无效,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就不会进行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