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郑州市“城乡居民养老”计划的参保者而言,其实待遇远低于城镇企业职工。首先是基本没有基础养老金,只有地方财政按照每月人均工资的4.5%的养老津贴,与缴费年限不挂钩;其次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于缴费基数低于城镇职工,施行中参保者选定的缴费比例也不会太高,这就必然造成其养老待遇大大低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
保险。
《财经》记者采访发现,郑州当地城镇居民大多还在观望。这部分是由于相关的操作细则还没有正式出台,更主要的是养老待遇偏低,缺乏制度吸引力。而郑州市劳动保障局官员也预计,该制度的推行肯定要有个过程,应不会太快。
《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郑州市民也反映说,如果按照最接近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30%缴费,月缴费为253元;缴满15年后,每月能领取的养老金合计只有366元。考虑到通货膨胀,15年后每月366元根本无法保障基本生活。
而如果按照最高85%的缴费比例,月均缴费为718元,15年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968元。这个待遇看似比较高,但对郑州市目前月均2000元的工资水平而言,缴费标准又太高。如果居民有此缴费能力,他就可以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
对郑州市劳动保障局而言,上述问题也在预料之中。只是考虑到郑州市各区县的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较低,而农民占比重太多,只能设定较低的缴费标准和缴费比例,以尽可能把农民和收入不稳定的城镇居民纳入社会养老体系。
记者了解到,制约该养老计划推行的根本因素在于郑州市政府的现有财力。据2007年郑州市统计公报,该市2007年地方财政收入为277.6亿元,但支出为299.3亿元。虽然该市当年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37.2%,但财政支出的增幅却为39%。在郑州市劳动保障局官员看来,郑州市财政能每年新增数亿元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属不易。
专家指出,郑州市政府立足于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全国省会城市,率先启动“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易衔接”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计划,其初衷和方向应予肯定。尤其是把占中国人口70%的农民纳入社会养老保障,一直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其探索具有积极意义。
但专家也同时指出,社会养老保险从其本质上看,还应该是“强制参加”,而且应主要针对有工作能力的劳动者。由于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长期缺失,郑州市此次把60周岁以上的人群纳入“社会养老”,实属“弥补历史欠账”之举。
再者,由于郑州市对劳动年龄以内的城乡居民参保,设定了七个不同的缴费档次,而且未来还要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与“企业职工养老”、“事业单位养老”的复杂转换,其操作难度相当之大,应对其管理难度和技术的复杂性有清醒认识,不可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