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门店 http://bigdouya.xy178.com﹥复制收藏 您在门店建设、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点这里! 管理门店 | 保险门店 | 网站首页
  民生人寿理财中心
进入管理门店> 
 
店主:陈曦
·发送消息 ·加为好友
·加入收藏 ·推荐好友
我的博客分类
默认分类
投资理财
客户服务
保险相关
民生相关
热销产品
我的最新博文
理赔案例 专家分析(转载自 …
民 声(转载自 民生人寿客户…
警惕投资型保险三大误区
民生人寿“生命指标”持续攀…
民生人寿总保费和总资产双过…
民生人寿上半年个人续期保费…
各国保险政策
有备无患哪些保单是“必需品”?
迎奥运 新奉献 民生人寿北京…
民生人寿北京分公司参加行业…
如何选择理想的保险方案
从经济保全的角度理解保险
 
最新评论
 
博客
[转贴] 理赔案例 专家分析(转载自 民生人寿客户服务部 ) [2008-08-07 12:38:46] 
编者按:
汶川地震发生后,随着地震理赔赔付量的与日俱增,各家保险公司普遍面临着一个理赔难题:即如何确定受益人。保险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的重要关系人,拥有保险金的请求权和支配权,在保险合同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关系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因此,长久以来,受益人的确定问题以及保险金的给付问题一直是保险公司理赔工作重点。


指定受益人的权利任何人不可剥夺

一、案例介绍:

赵某夫妇经营的一家饭店,为了重新装修特向好友张某借款8万元,之后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赵某夫妇用仅余的4万元给自己投保养老保险10万和人身意外伤害险10万。人身意外伤害险指定其子为身故受益人,而养老保险未指定身故受益人。之后不久,赵某夫妇在一次旅行途中发生车祸同时丧生。事故发生后,因其子年幼,由赵某母亲王某持有效证件代其孙向保险公司索赔,养老保险金1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10万元。与此同时,赵某夫妇的债权人张某也向保险公司索赔,认为保险金应由他领取以抵偿赵某夫妇生前所欠债务。双方由此发生纠纷。

二、案例分析:

针对本案中的情况,理…… [阅读全文]
评论:(0) 推荐:(0)  点击:(75) 
[转贴] 如何选择理想的保险方案 [2008-08-01 19:42:03] 
寿险产品的选择是非常讲究“量体裁衣”的,不同的个人、家庭或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可用于购买保险的费用都是不同的。那么,作为消费者面对众多保险方案该如何进行选择呢?

先保障后投资

  由于前一阶段保险公司大力宣传分红、投资连结等新型寿险产品,再加上保险代理人过分强调这类产品的投资收益及分红收益,并经常与银行储蓄作对比,无形中把保险与储蓄、投资等同起来,使人们更关注的是保险能给自己带来多少收益。
  其实,人们忽略了保险的基本职能,也是其他金融产品不能替代的功能———保障功能。保险作为一种机制,是为风险保障的目的而存在和发展起来的,投资获益只是它的一种派生功能。如果只是为了投资获益,购买投资类寿险产品并不是首选,完全可以直接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因为在目前的情况下,保险资金的运用有很多限制,保险公司的投资理财水平并不一定超过基金和专业投资公司。
  因此,选购寿险产品时首先应重视的还是其保障功能,以保障型产品为主。比如三口之家,首先要研究一下现在和未来面临的风险有哪些,如:疾病、意外、教育金的准备、养老金的长期储蓄、失业…… [阅读全文]
评论:(0) 推荐:(0)  点击:(55) 
[转贴] 保险启示录 [2008-07-27 20:17:24] 
汶川地震,撼动世界,一瞬之间,曾经的家园变成废墟,昔日的团聚成为永诀,看到灾区人民悲恸的哭泣,相信每个人都无法忽略内心的伤痛……

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我们擦干眼泪重新审视地震的时候,我们发现512国殇,在让我们付出太多泪水和心痛的同时,也带给我们良多启示。

1.拥有保险很重要

当你生活安逸、平静的时候,你是否已经为明天的幸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透过灾难,我们心痛的看到有那么多的家庭因为没有选择保险而无法得到保险的庇护。

保险规划师提醒您:一个家庭一定要拥有保险,而风险无处不在,首要购买的就是意外保险,投入不多,在灾难面前却能为您提供高额的保障。此外,倘若您身体健康,经济宽裕,还可以选择健康类险种。

2. 受益人问题要关注

汶川地震发生后,随着地震理赔赔付量的与日俱增,各家保险公司普遍面临着一个理赔难题:即如何确定受益人。保险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的重要关系人,拥有保险金的请求权和支配权,在保险合同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长久以来,受益人的确定问题以及保险金的给付问题一直是保险公司理赔的难点工…… [阅读全文]
评论:(0) 推荐:(0)  点击:(27) 
[转贴] 个人保险保全服务常见问题解答 [2008-07-27 20:13:02] 
(一)我可通过哪些途径申请保全服务?

1、直接到保险公司申请办理;

2、可以委托营销人员、收费人员或其它人员到保险公司申请办理;

3、通过客户服务电话或信函提出申请。此类申请目前限于通讯地址/住所变更、电话变更等公司认可的保全项目。

(二)若投保人或申请资格人不能亲自办理,应该怎么办呢?

1、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受托人须提供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授权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申请保全项目所需的其它资料;

2、当申请内容涉及投保人变更、受益人变更、附加险新增或加保等内容时,则须同时出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委托授权书》;

3、两人以上同时就同一事项向同一人授权的,可分别出具《委托授权书》,也可采用在同一《委托授权书》上共同签名的形式。

(三)我的联系方式变了,要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变更吗?

您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变了应及时通知公司进行变更,以保证我们能与您保持联系。您可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也可以直接拨打我公司95596咨询热线直接申请办理。

…… [阅读全文]
评论:(0) 推荐:(0)  点击:(38) 
[转贴] 个险保全流程介绍 [2008-07-27 20:11:19] 
[阅读全文]
评论:(0) 推荐:(0)  点击:(27) 
[转贴] 民生人寿特色理赔服务——“非常6+1”满意理赔 [2008-07-27 20:09:43] 
从2007年1月1日期,民生人寿开展了“非常6+1”爱心天使在行动快速理赔服务活动。此项活动的开展旨在提高理赔服务品质、打造公司服务品牌、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为客户提供专业、友善、便捷及差异化的理赔服务。此项活动是民生人寿客户服务部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同业警长的态势,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发、推出的六项理赔服务承诺。

“非常6+1”的“6”是指:

“及时雨” ——上门送赔款服务

“倒赔钱” ——延滞支付利息服务

“解燃眉” ——预付赔款服务

“快回答” ——投诉案件快速书面回复服务

“加急报” ——给付通知及回访跟踪服务

“马上给” ——小额案件即时给付服务

“1”指“一切以客户为中心”。 [阅读全文]
评论:(0) 推荐:(0)  点击:(27) 
[转贴] 患了原位癌,保险公司为何不赔? [2008-07-27 20:04:37] 
王女士三年前购买了一份某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额为20万元,保险责任包括癌症、心肌梗塞、尿毒症、脑中风等十种重大疾病。今年3月,王女士参加单位体检时发现“宫颈原位癌”,并在医院做了手术。按照当时业务员的说法,只要得了条款中所列明的十种重大疾病,就可以得到20万元的赔付。出院后李女士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却告诉她“原位癌”不属于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范围,难道是保险公司弄错了?王女士在认真阅读了保险合同后,知道了保险公司没有搞错?但王女士仍然感到大惑不解:不是说得了癌症就可以理赔吗,原位癌难道不算癌吗?为什么原位癌就不赔了呢?根据医学上定义,一切癌症都属重大疾病。为什么原位癌被列为重疾险的除外责任呢?相信这个问题也是许多保险客户都有的疑问,让我来给大家解释一下。

实际上,将原位癌排除在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之外,是遵循中国保险业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宣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

通过了解了以下内容,估计您的迷惑自然就会解开了。

一般来说,癌症的发生大致都是按照从“癌前病变→原位癌→浸润癌&rarr…… [阅读全文]
评论:(0) 推荐:(0)  点击:(75) 
[转贴] 理赔常见问题解答 [2008-07-27 20:01:41] 
1、理赔的概念是什么?
理赔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根据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投保人的申请,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受理、调查、并决定是否给付保险金的过程。

A、理赔报案:

1、为何要报案,应多长时间内报案?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我公司现行人身保险条款中关于报案时效的描述是这样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公司。”

未履行报案义务的法律责任是:“由于通知迟延致,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应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因此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应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导致延误的除外。”

2、报案途径有哪些?
目前的报案途径有如下4种:
(1)电话报案:可以通过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96或各机构理赔报案电话。

(2)到公司柜面报案:可到民生人寿客户服务部或任何一个营销服务部进行报案;

(3)…… [阅读全文]
评论:(0) 推荐:(0)  点击:(27) 
[转贴] 买保险勿忘“犹豫期” [2008-07-27 19:28:46] 
许多人在买保险时不知道有“犹豫期”,或是略知一二却并不懂得如何利用。其实几乎所有的人身险种都设有犹豫期,这对于人们避免投保和投资的失误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在收到保单正式文本签字起10天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申请解除合同,并取回已缴纳的全额保费,这10天就是犹豫期。

一旦过了犹豫期再退保,保险公司通常要扣除较多的费用,投保人的这个损失是非常不划算的。

那么犹豫期对投保人的重要性究竟体现在哪里呢?首先,可以对所投保的险种进行全盘的审视。就现在大多人的保险意识并非很高的情况而言,许多投保人并不很清楚自己投保什么险种,保障范围有哪些。其次,可以对自己是否有能力交保费做一个估量。许多投保人在有投保动机时,往往较多考虑险种本身对自己的好处,至于能否交足10年甚至20年的保费,考虑较少,也就是说对自己的经济能力缺乏足够的估量。那么在犹豫期内,应该将自己的经济能力做一个充分的估算。

投保人收到保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回执,因为保险公司对犹豫期的认定是以回执日期为起始日的;同时,投保人在投保之前就应该权衡条件,认清条款,冷静做出投保决策;在…… [阅读全文]
评论:(0) 推荐:(0)  点击:(24) 
共 9 条记录
成功保险网代理人保险门店v1.0beta powered by XY17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