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在吉林的A城市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因突发疾病在B地住院7天,期间未能及时与A地医保机构联系.出院后医院开具了所有医保报销手续.可A地不予报销,称若在外地住院必须在住院3日内通知.因是第一次办理医保手续且医保证上并未明确这些规定.请问:A地医保机构的做法是否合理?应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肖芳华律师:
你可查一下社会保险局有没有通过其他公开渠道比如报纸公布该项规定,如果没有公布,你可以此为理由主张该规定对你不发生效力,如果已公布,只是你没有看到,将推定你已知道该规定,则该规定对你有效。
李浩律师:目前来讲,A地医保机构的做法是合理的,因全国医保未联网,且标准不一。
本文来源:http://www.9ask.cn/ask/askinfo.asp?askID=31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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