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主:王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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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星走光对品牌营销的启示
[2007-11-02 17:50:54] |
在网上,走光是比较吸引眼球的一个词,比如某某明星跳舞裙底走光了,某某明星穿得少胸部走光了......其点击率马上会直线上升,走光正好满足了人们的猎奇和窥探心理,极大地吸引了人们的眼球。笔者无意在此探讨明星走光,也反对以明星走光为噱头的报道,笔者认为,走光可以作为一种传播方法在营销中进行运用,实可以收到奇效,为了易记就把它叫作“走光传播法”吧。
笔者认为,走光传播不同于整合营销传播,而是对整合营销传播的补缺,整合营销传播讲究的是对营销资源的整合运用,而走光传播是一种出奇制胜的传播方式,是一种以点突破的传播方式,是一种聚焦式的传播方式,其突出特点就在于对“四个一”的把握,即把握一种需求,创造一个亮点,组合一种传播,激发一种效应,从而实现品牌或产品“走光”的奇效。
把握一种需求
明星走光之所以能吸引眼球,正是极大的满足了某些人窥视的心理需求,因此走光传播必须根据产品的定位把握一种消费需求,而且是特定和唯一的。
创造一个亮点
走光传播必须创造一个亮点,也就是“光”,而且这个亮点必须与消费需求相吻合,它也许是产品的“裙底”,也许是产品的“胸部”,但对消费者都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这个“光”就是产品的差异化卖点,是产品的特色化优势,能抓住消费者的眼球和欲望。因此走光传播决不能全露,而是只露一点,要制造神秘感和新鲜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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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2008-04-24 23:2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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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很不错,希望有机会能和你沟通!
就保险业的一些知识和见解!我QQ190356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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