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主:罗小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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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贴] 保险营销技巧:新人要学会客户跟 [2006-11-28 21:33:00] |
| 【本文摘要】 在保险营销的实际工作中,一位客户从接触到最后成交,平均要一至二个月,而客户的成交比率只有不到10%,90%的客户流失都是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发生的。
在保险营销的实际工作中,一位客户从接触到最后成交,平均要一至二个月,而客户的成交比率只有不到10%,90%的客户流失都是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发生的。当然,一些客户流失的原因是由于自身的具体情况而最终放弃,但还有相当数量的客户流失是由于营销人员在后期的客户跟踪中没有充分展示保险产品的特色,及时引导客户的心理动向造成的。因此,在与客户的初次接触后,及时跟进,再次适时地向客户讲解保险保障的好处是至关重要的。
填写客户跟踪资料表
在初次与客户面谈时,也许你已经初步了解到客户的需求,但这还远远不够。你需要建立一份详尽的客户档案,并且要在客户跟踪的过程中不断地调整。只有这样,你才能知道该重点跟踪谁,客户真正需要什么保障,该从何处打动他。无论成交与否,每接触一位客户后,立刻填写客户资料表;填写重点客户的联系方式和个人资讯,客户对保险保障的要求和成交、未成交的真正原因;根据成交的可能性,将其分为很有希望、有希望、一般、希望渺茫四个等级…… [阅读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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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贴] 北京:银行人员卖保险将必须持证 [2006-11-28 21:25:34] |
北京:银行人员卖保险将必须持证
市保监局与市银监局联合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行为
“销售投连险、万能保险产品的银行柜台人员必须在2006年10月底前持证,销售其他类型保险产品的银行柜台人员必须在2007年6月底前全面持证”。
日前,为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经营行为,北京保监局与北京银监局通过充分调研,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的通知》,并提出上述要求。
通知对各保险公司和银行切实贯彻落实“70号文件”,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原通知的银行兼业代理资格、银保专管员、中介发票、销售行为等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了银行在网点撤并、合作关系变更应当协助保险公司及时通知客户、妥善处理善后事宜;要求保险公司在银行网点的所有辅助销售人员必须统一规范为专管员;规定了各保险公司和银行要按季度上报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统计数据。
据悉,北京保监局和北京银监局将对银行保险业务进行联合检查,共同规范保险公司和银行的市场竞争行为,为银行保险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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